一、招租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简介
位于经开区迎宾大道60号,长青园区厂房屋顶,面积约13万㎡(以实际测量为准),起租标准为3元/㎡/年。
三、屋顶用途及要求
1、屋顶规划用途为投资建设分布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根据园区用电情况,建议以全额上网模式。
2、承租单位在屋顶租赁期间,需严格执行园区管理单位的规定,并且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占用除租赁房屋外其他公共设施。
3、屋顶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租期每满10年,招租方可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最新的评估价调整屋顶租赁价格(根据国资监管规定,租赁价格不得低于市场评估价)。双方正式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支付屋顶租赁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4、承租方须于2022年12月25日前,提交符合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考核的FDI落地证明,完成外资落地认证且到账外资总额不低于400万美元。
四、招租对象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2、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报价函,以上文件均需密封完整。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带来备查。
五、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7日17点30分止,报名地址: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4号文体中心综合楼二楼212室。
六、确定承租方的办法
招租方综合考虑租金、外资到账总额等因素研究确定承租方:(1)同等条件情况下,选择租金或外资总额多的一方。(2)租金增加0.5元/㎡/年的权重等同于外资增加100万美元的权重。(3)租金、外资总额均一致情况下,选择FDI外资落地时间早的一方。
七、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7日止。
联系人:史伟荣 联系电话: 15952395888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
报价函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就贵单位发布的关于长青园区屋顶招租公告,经我单位研究,对招租公告的相关内容无异议,并完全接受。我单位决定参加本次招租并进行如下报价和承诺:
1、我单位愿以 元/㎡/年的租金标准承租长青园区屋顶作为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使用。
2、若我单位取得长青园区屋顶招租的承租权,同意在与贵单位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向贵单位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并承诺于2022年 月 日前(不得迟于2022年12月25日),提交并完成符合淮安经开区外资考核要求的 万美元外资投资款FDI到账证明。
3、其余未尽事宜我单位将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最终签订的《屋顶租赁协议》执行。
报价人:
盖 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