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东湖怡景苑、翠景苑零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
1.2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详见东湖怡景苑、翠景苑零星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约237528.9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9月5日。
2.2招标范围:包括东湖怡景苑、翠景苑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1.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3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1.4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3法定代表人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拟选派委托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8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8月1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锦绣华庭东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均加盖公章);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14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采用全部入围法;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 标 人:淮安市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开发区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
邮 编:223300 邮 编:214100
联 系 人:周明宇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13770494885 电 话:1506126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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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