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同志,由于你近期已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鉴于对党员同志的信任、关心和爱护,并贯彻预防在先、提醒在前、防微杜渐的工作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总公司关爱提醒制度》,提醒你本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强化在党意识和规矩意识,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上是由经济发展总公司党支部纪委委员对支部党员开出的一份“关爱提醒通知单”。
为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挺起公司纪委监督执纪责任,克服纪委政治监督、组织监督难点,提升对同级党委成员的监督效果,规范党员干部组织生活纪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党员在党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公司纪委颁布出台《经济发展总公司关爱提醒制度》。
制度中明确提出,由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对所在支部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实行“关爱提醒”,其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同样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监督,公司纪委对接受到“关爱提醒单”后不落实、不整改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对不履行职责的纪律委员进行责任追究。
该制度的提出,用具体可行的措施发挥纪委政治监督、组织监督职责,突破了人情观念和陈旧的习惯做法,增强了纪委对同级党委成员监督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抓早抓小、红脸出汗、防微杜渐。通过考核公司近几次各支部活动参与情况,出勤率基本达到90%以上,党员干部在党意识薄弱、参与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明显有了改观。
(经济发展总公司 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