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1日,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黄桂荣召开新区房产、建设工程部、嘉怡物业公司、康嘉实业公司及景程测绘公司重点工作会议,其中提到要做好房地产项目工程资料的竣工备案及产权证的办理工作事宜。
今年新区房产竣工交付的项目有4个,东湖怡景苑1#—25#楼,怡景苑幼儿园、东湖锦绣、东湖翠景苑7#—10#、13#楼。随着4项目的顺利交付,迎之而来的就是项目的办证问题。按相关法律要求,房产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三个月内必须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否则视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赔偿。但每个交付项目必须提供将近15项专项验收,每项验收申请前需提供大量工程资料、检测报告及缴纳相关费用。除东湖怡景苑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办完外,锦绣、翠景苑、嘉景等项目须在2015年3月底前办完,除此之外,还有机场路安置小区、珠海路安置小区等安置项目需要办房产证,另外东湖怡景苑4#、8#、9#、27#、32#楼需办理预售许可。
黄总会上明确办证事宜,即建设工程部牵头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工作,工程各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工程资料完善,其余如规划、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仍由房地产公司组织验收,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备案。
(新区房产 胡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