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位于开发区安澜路与达方路东湖嘉景C10幢2、5号门面房招租工作已结束,中标人确定为 鞠平。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则拟定鞠平为中标人,招租人待签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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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