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位于开发区韩泰路与大连路路口东湖怡景苑24.25号楼9、10、11号门面房招租工作已结束,中标人确定为任建淮。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则拟定任建淮为中标人,招租人待签发合同。
新区地产(淮安)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