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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怡景苑24.25-13号门面房中标公示


          根据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位于开发区韩泰路与大连路东湖怡景苑24.25-13号门面房招租工作已结束,中标人确定为   樊爱华。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则拟定樊爱华为中标人,招租人待签发合同。

新区地产(淮安)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