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集团: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保障反腐败协调工作有效开展
针对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沟通联系不够经常,反腐败协调日常工作制度、源头反腐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经发集团纪委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完善了六项工作机制,确保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快速运行。
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重要情况,研究案源线索及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重要案件及时有效查处。
配合协助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本单位在协调配合工作中的具体事项,涉及到专业问题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业务特长,加强人、财、物和信息手段等资源的综合运用,做到手段互补、力量互助,提高发现、揭露、查办、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信息互通机制。要求纪委办公室及时收集、掌握重点案件及案件线索办理信息,解决好干扰办案的各种问题,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沟通;各成员单位及时将发现问题与纪委办公室沟通,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反腐败协调机构科学、有序、规范运行。
线索移送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配合协作的具体制度,建立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严格落实移送的内容、时限和程序要求;纪委办公室在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处置,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联合办案机制。要求纪委办公室在案件办理中,需要各成员单位配合办案时,特别是在查处涉及多个领域的案件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集中优势资源,整体作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在人力、技术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配合,以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成果共享机制。运用内部巡查、内部审计成果,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强化监督,推动源头整改和条线管理,及时在干部廉洁档案中,探索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干部廉洁档案,为干部提任、转任评价提供重要依据。
(纪委办公室 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