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召开“月学一案 以案四促”专题学习会
为深入贯彻集团纪委相关文件精神,打造集团财务部廉洁文化品牌,切实提高全员廉政从业意识,防范财务领域职务犯罪风险。6月1日下午,集团财务部召全员会议,重点学习集团纪委“月学一案 以案四促”第五期案例--“大管家”私分公款 9000 万挪用超 1 亿。会议由王彩霞主任主持,蒋滢滢、王星宇等同志进行交流发言。
会上,财务部纪检专员王星宇同志详细领学了毛海华案相关内容。她说:毛海华案例充分反映了文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各种问题,该公司制度不够完善、权利比较集中,未完善机构设置,公司高层任何行为都处在监管之外,而且毛海华在公司一手遮天,把公司变成了他自由耕种的自留地,使公司各种决策长期处于无人监督状态,最终导致国有资产被私吞挪用。同时,案例中部分人员本是公职人员,但是却被各种利益冲昏头脑,廉政从业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严重缺失,最终没能守住底线,锒铛入狱。
会上,蒋滢滢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她说:毛海华案例是众多腐败案例的典型,他们都被利欲熏心,一步步坠入深渊。作为集团财务人员,我们更要比其他人谨慎,因为我们不仅处理账务,还保管各种有价证券及支票印章等重要凭证。这就要求我们始终要谨记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廉洁从业,从来不是耍嘴皮子的事情,是要落实到我们日常工作中的。首先我们要不断学习党纪国法,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使自己从思想上不想腐;其次是要多思考,多听多看多学,从各种案例等血的教训中汲取经验,使自己在思想上不敢腐;再次是要多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将廉洁自律贯穿始终,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平时多想想家人朋友,想想失足后果,让自己在行动上不能腐;最后是在自己思想意识动摇、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时候,要多与他人沟通,多向组织汇报,让组织来监督我们,让我们不会腐。
(财务部 蒋滢滢)